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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21 17:0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新府法制办〔2021〕7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财政法治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财政工作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执法监督。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创新形式,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积极开展学习,深化法治理念

       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财政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一是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聘请律师进行《宪法》及新《行政处罚法》的宣讲。

       (二)贯彻落实法治理念,全面依法履行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制订局党内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局领导班子会议事项决策制度和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三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依法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2021年度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对2021年度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预算、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政府决算进行公开。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是9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全面领会纲要精神和内涵,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扎实推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将其落地落细落实。二是根据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相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通过制定印发《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使法治政府建设理念更好地融入财政工作中。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2021年,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场专题讲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将《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及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区财政局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关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目前已完成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网上预审后现场递交资料的方式进行办理发放清远市灵光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清远财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卓恒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清远诺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实现“最多跑一次”,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目前已完成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

       三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7月至10月,区财政监督分局投入检查人数 4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8人,组成4个检查组,对区应急局、区司法局、区档案馆等6个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对机关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其财务收支管理,完善其财务制度建设。

       四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7月至10月,区财政局对2020年辅警经费、2020年度省级学前教育生均经费、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G、H、I幢工程建设进度款、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第一批)4项专项资金开展了检查。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有关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确保其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保障法治建设经费。2021年,区财政局安排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本级配套资金88.83万元,确保我区8个镇209个村(社区),每村(社区)配备1名驻村律师。安排区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方面工作经费共685万元,其中:政治安全及维稳工作专项165万元,平安创建及综治方面共500万元,反邪教方面20万元。安排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工作经费30万元,普法工作经费35万元等法治建设费151万万。在经费方面充分保障机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村居顺利开展法治建设,更好地履行法治职能。

         2.严格规范执法

       区财政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现在职在编干部18人全部通过执法考试;并组织26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干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此外,还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自查,经自查,区财政局不存在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的现象。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发布信息170条,其中通知公告类23条,工作动态39条。三是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四是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9 号)的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将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2021年在该平台公开6项行政检查及8项行政许可数据。

       4.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二是认真做好信访、网上咨询工作和12345政务热线工单处理工作,全年处理201条工单任务,1条信访任务。

         5.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将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确保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建立法治宣传骨干队伍,于9月和12月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工作,培训人次约110人次,效果明显。

       三是建立完善普法工作目标管理网络,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一级工作目标,将具体普法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

四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组织对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的学习。巩固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以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为前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财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五是按照普法计划要求,2021年,区财政局印发普法宣传手册9套,200本,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系统工作人员普法教育面达100%。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和法治建设督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力量偏弱、队伍不强、执法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2.法治服务还不够精准到位。一是法治宣传针对性不强,如宣传《会计法》、《预算法》的对象大部分不是单位或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二是虽有开展法治便民惠民活动,但活动开展范围仅局限于公积金办事大厅及区财政局附近小区,宣传范围还比较窄,便民惠民程度也有待提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区财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努力为清新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认真执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规定。积极推进会计、采购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三是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着眼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等工作需要,完善和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交流、储备机制,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批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干部队伍。

       五、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会同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1年,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班子会、局务会,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法治政府、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积极深入推进区财政局的法治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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